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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里路云和月 五上山东为执行

  发布时间:2020-01-15 16:32:30



   新年伊始,绥北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份来自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金粮经贸有限公司的新春贺礼,是一面写有“秉公执法,神速执行”的锦旗。致谢绥北人民法院有力保护国有资产,为企业保驾护航,助力企业发展。

    申请人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金粮经贸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金粮经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哈尔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两起案件均由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指定执行,绥北人民法院在接到两起案件后,迅速立案执行。因申请人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金粮经贸有限公司系国有企业,且两起案件的涉案标的总额近8000余万元,为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执行局干警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一行3人5次前往1600多公里的山东省武城县实地调查,最终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有效遏制国有财产不被侵占,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件执结后,当事人表示,绥北人民法院及时采取执行措施、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的做法科学有效,阳光执行、规范执行、廉洁执行、善意执行、理性执行的工作作风值得赞许,并深深为法院执行团队的敬业精神和司法为民的理念而感动,特地送上锦旗一面,聊表敬意。

责任编辑:赵玲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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