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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野生动物 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发布时间:2020-04-20 14:05:00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为了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417日,绥北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组织干警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会上,院领导屈凤云宣读讲解了《决定》内容,同时要求法院审判业务部门要及时研判当前破坏野生动物案件的严峻形势,有效震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活动。特别是在防控疫情期间,要从重从快审理涉破坏野生动物案件,要从源头上为防控疫情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同时加大对《决定》的学习宣传活动,以案说法,保障《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知晓,最终达到国家的法律变成群众自觉的行为准则。


 

 

   民一庭负责人徐艳慧结合野生动物保护法,列举了受法律保护禁食及可食用动物的分类,让大家了解到按照《决定》的有关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一些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是主要供食用的动物,而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则是禁止猎捕和食用的。

   会后,法院干警纷纷表示,决定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同时积极宣传、推广《决定》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并结合这次疫情,引导民众认识到猎食野生动物给人类的卫生健康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充分意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从而达到人人关爱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生态平衡,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愿景。

 





责任编辑:孙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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