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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来了一辆警车,发生啥事了……

  发布时间:2020-04-22 15:51:39


  

一辆警车在海伦市的某居民楼前停了下来,附近居民的眼中充满好奇的目光, 这时从车上下来两个人,究竟发生了什么……


原来这一切都源于刘某与赵某的一次买卖合同纠纷,赵某在刘某处购买化肥后,迟迟没有给付化肥款,刘某将赵某诉至法院,但赵某一直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经过法官武常海的多次沟通,被执行人赵某同意和解。4月1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来到绥北人民法院红光人民法庭,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就执行款的给付金额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经法官对赵某释法析理,阐明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赵某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刘某欠款68000元。当刘某接过执行款的那一刻激动的对法官说:“我今年已经71岁了,本以为有生之年拿不回来这笔钱了,是法院的法官帮我要回来了,太谢谢你们了”。


刘某清点完执行款时已近下午一点,准备乘客车返回,武法官考虑刘某年事已高,随身携带大量现金独自回家安全隐患较大,并且疫情期间班车较少,随即开车将刘某安全地送回海伦市家中,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疫情终究会过去

胜利终究会到来

守住初心让执行更有温度

担当使命让执行更有力度




责任编辑:孙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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