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发挥审判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恢复、惩戒及指引功能,提升法官解决涉及环境资源纠纷案件的能力,展示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6月4日,绥北人民法院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副院长王海龙为干警们做了题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在环境保护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专题讲座。
讲座结束后,由民一庭牵头,通过向辖区居民发放宣传单、在居民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室外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及宣传片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保护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百姓自觉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环境资源纠纷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