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彰显司法温暖 促进社会和谐 ——绥北人民法院向道交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救助款

  发布时间:2020-06-19 15:13:33





   2020年617日,绥北人民法院松花江人民法庭执行法官帅小平、亓广义及相关工作人员,将5万元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送到申请执行人刘某的家中。当刘某接过执行法官递过的司法救助款时,哽咽的说:“感谢帅法官,感谢绥北人民法院,这5万元的救助金对我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啊!


   2015年1025日,刘某驾驶摩托车驮带妻子李某与姜某驾驶的收割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刘某受伤,其妻子李某死亡。经审理,法院判决姜某赔偿刘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1万元。判决生效后姜某未履行赔偿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姜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赔偿款依然无法执行到位。执行法官看着失去爱人以及受伤未愈的刘某,还有其刚满10岁的孩子,家庭生活异常艰难,依法为刘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2020年,受疫情影响,对一些本就生活艰难的申请执行人来说,更是雪上加霜,生活愈发困窘,部分被执行人无法外出务工,缺乏可执行财产。绥北人民法院为加快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在这特殊时期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救助,更加彰显了人民法院对困难群众的人文关怀。


   近年来,绥北人民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在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的同时,坚持开展对困难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帮扶,深入调查了解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生产、生活、收入来源情况和家庭背景,对于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且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尽可能地帮助当事人摆脱困境,彰显司法温暖,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孙万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