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道交案件司法救助对象刘某将一面写有“救困济危伸援手、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及一封感谢信送到绥北人民法院松花江人民法庭,刘某激动地对松花江法庭帅小平庭长说:“感谢绥北人民法院对我家庭的关心和帮助,为我们送来司法救助金,让我们重拾起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刘某于2015年10月25日下午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其妻子在事故中不幸去世,刘某在事故中也严重受伤,造成其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家中父母年迈多病,还有一个刚满10岁的孩子。刘某是家中的顶梁柱,一家人的收入主要靠其打工挣钱,本就经济困难的家庭,遭此事故后更加雪上加霜。
案件经法院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赔偿款依然无法执行到位。2019年10月,刘某向绥北人民法院松花江人民法庭申请司法救助,帅小平庭长了解情况后,立即带领干警前往刘某所在农场及其家中,走访核实相关情况,确定刘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工作程序,决定为其申报司法救助金。6月17日,松花江法庭为刘某申报的50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给他送去了人民法院的关心与帮助。
绥北人民法院发挥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职能作用,时刻以民生为念,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的困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