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帮我们把多年的欠款执行回来,解决了我们企业的困难,法官们辛苦了!”这是申请执行人收到法院强制执行的案款后激动的话语。
绥北人民法院在执行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与被执行人牡丹江某粮油经销有限公司、董某、李某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给付义务。
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不动产中心和车管所查询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均无结果。因被执行人开户的银行账户是当地的小银行,在网络查控系统中无法查到,只能在多家银行逐家进行查询,工作量非常大,但执行干警没有气馁,克服困难,排除干扰,查询多家银行后,终于查到被执行人有存款130多万元。执行干警现场制作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130多万元执行款依法从被执行人的账户中扣划到法院账户上,并立即办理了相关手续,通过执行款物发放,将此款转付到申请执行人的账户上,此案顺利执结,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