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但又是什么事情,
让本是和睦的邻居
“对簿公堂”
案件回顾
2019年10月24日,胡某某将邻居张某某告上法庭,原因是2018年10月张某某在自家院里盖猪舍养猪,随着猪粪堆积量逐渐增多,不断散发恶臭、滋生蚊蝇,该状况已严重影响胡某某的正常生活,两家因此事多次发生争吵。
解决办法
承办该案法官调查得知,猪舍紧邻胡某某家并位于其宅院的上风向,已经明显影响胡某等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居住,故判决被告关停猪舍,清除猪粪等排泄物并将猪舍搬离居民区。承办法官黄利国与农场有关部门沟通,为张某某沟通规划新建猪舍,新猪舍建成后,张某某却一再拖延搬迁。胡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绥北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红色边疆农场有关部门配合下,于2020年9月29日,将张某某的100余头生猪搬至新猪舍,为了让居民尽快过上舒适的生活,红色边疆人民法庭干警利用十一假期时间,督促张某某掩埋蓄粪池。
此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不仅解决了双方矛盾,还更好的维护了邻里关系,真正实现“双赢”。努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多元司法需求,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和历史使命。在今后绥北人民法院会立足自身实际,时刻牢记为民服务宗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忠诚履职,努力谱写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司法需求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