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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国企发展,执行到位3.68亿!

  发布时间:2020-12-08 15:12:45






   





2020年伊始,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严重冲击实体经济,对国家经济秩序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影响。绥北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要求,助力企业发展,开展强力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在执行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与赤峰永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中,绥北法院在执行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采取具有适度性和合理性的措施,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的2个总面积为54000余平方米的地下车库以二拍流拍价1.287亿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部分欠款。

在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金粮经贸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千发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绥北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27615箱白酒采取了扣押措施,并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经二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金粮经贸有限公司同意以二拍评估价0.446亿元接收上述白酒抵偿全部欠款,此案顺利执结。

截止目前,绥北人民法院在办理国有企业(央企)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执行到位3.68亿元,并已全部发放完毕,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孙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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