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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李娜同志为全省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4 09:00:00


    按照省院、中院要求,我院拟推荐李娜同志为全省先进个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1 日(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绥北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455-8762871

责任编辑:赵玲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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