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青春如初升旭日,熠熠生辉,充满朝气。
有人说,青春如温暖之炬,激情燃烧,散发光热。
而作为一名法院工作者,我觉得,青春应充满震撼人心的“正能量”,它秉承正义之利剑,传递真善之力量,助弱者前行,让强者更强。
作为当下流行的词汇,“正能量”代表的是一种尊重,一种肯定,一种支持分享的方式,一种乐观向上的心态。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是一座能量场,既隐藏着自信、豁达、愉悦、进取等正能量,又暗含着自私、猜疑、沮丧、消沉等负能量。这两种能量,此消彼长。作为一名生活在当代社会的青年法院工作者,倡导正能量,就是秉承一种正义,坚守一种正义,坚持一份信任,将青春的热情挥洒在平凡的岗位上,在青春的记忆中积蓄厚实的正能量,用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让青春在天平之下焕发出最绚丽的光彩。
“胸中承载千百事,不用扬鞭自奋蹄”。形势的发展总是催人奋进,法治的进程不断澎湃向前。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绥北人民法院全体干警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公正、体现了为民宗旨、展现了务实作风、践行了清廉品质,不仅展现了新时期法院工作者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形象,而且推动了区域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
但是,冷静思考当前的形势,我们会发现,多元的社会思潮交织激荡,复杂的社会问题困扰脚步,尖锐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作为法律的捍卫者,秩序的维护者,发展的保障者,我们的肩上既有沉甸甸的责任,又背负着群众殷殷的期望,我们需要具备坚定的法律信仰,拥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因为我们代表着法院的形象,联系着群众的神经,是否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坚实的政治责任感、高尚的道德修养度,决定了我们所在站位的高低,更影响着我们在群众中的威信。
作为法院的年轻干警,身为法院的接班人和继承者,我们没有理由逃避,我们没有借口殿后。我们应该像前辈那样抱着披荆斩棘的信念,坚守锐意拼搏的勇气,与困难争高低,向鬼魅讨曲直,始终以坚韧不拔的精神,守住青春的荣誉,亮出青春的旗帜,在点点滴滴中奉献应有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