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这次新冠肺炎疫情让我们更加深切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发挥审判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恢复、惩戒及指引功能,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
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时,为提升法官解决涉及环境资源纠纷案件的能力,绥北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海龙于6月4日做了“6.5”
世界环境日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由民一庭牵头,利用现有宣传阵地,以LED屏滚动播放宣传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及宣传片、向居民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单、在居民区宣传栏张贴环境宣传单等形式,让大家更加深入了解什么是环保、如何做环保、美好环境要靠大家共同营造,引导辖区居民从身边小事做起,将绿色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珍惜地球资源,共建绿色家园。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倡导居民实行绿色环保的低碳生活方式,增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成为广大民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