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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温情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08-04 18:59:53














近日,绥北人民法院二龙山人民法庭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原告蔡某、周某等与被告徐某之间的农机作业服务合同、买卖合同5起纠纷达成和解,双方握手言和。

法庭庭长张建亮了解到5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都居住在本地,相互熟识,彼此间矛盾并不深,具有调解基础。遂在开庭前将双方召集在一起进行庭前调解工作。在张庭长阐述法律、讲明道理后,被告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原告也理解了被告的难处,双方最终化解了矛盾,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在2022430日前还清欠款。

二龙山法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要求,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责任编辑:孙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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