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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诉前调解,有效化解当事人急难愁盼

  发布时间:2022-06-07 09:51:00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行动,绥北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用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案件详情

在2022年的农耕期间,和平人民法庭曾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吕某到庭起诉被告包某,要求包某偿还欠款10000元。为了不误春耕,和平人民法庭的办案法官在原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被告人包某称春季耕种开销较大,手里实在紧张无法偿还欠款。考虑到包某经济条件实在困难,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原告吕某体谅被告包某的实际情况,同意被告包某分多次偿还欠款,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近日是吕某与包某协议偿还第一期欠款的日子,被告包某来到法庭,将协议偿还的第一期欠款交到调解员手里,调解员第一时间通知吕某到法庭领取欠款。吕某表示,多亏法庭的调解,包某的欠款才能按期到账,诉前调解既省时又省力,还免去了开庭的程序,十分便民!

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法院工作的目标,今后和平人民法庭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杨钧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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