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北人民法院北安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到残障子女抚养权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对法官积极负责的办案态度赞不绝口。
案件详情
该案中,原告回某与被告张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某某,在2010年,婚生子被确诊为脑性瘫痪,原被告二人四处走访均被告知不可治愈。2014年被告突然离家,照顾脑性瘫痪儿子的重担便压在了原告身上。近期,原告身体每况愈下,实在无力承担对儿子的抚养,希望被告能够与自己离婚,并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了解到案件的特殊性,本案办案法官及书记员迅速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对接,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切实维护好本案残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本案决定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向被告普及《婚姻法》相关知识,让被告知晓其应履行的抚养义务。在法官的“法理、情理、心理”三同步的模式下,配合释法解惑的调解手段,最终让双方当事人放下思想包袱,在离婚与孩子抚养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关爱弱势群体势在必行,呵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更是法庭义不容辞的责任。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北安人民法庭将适时进行回访,尽最大努力帮助当事人解决困境,维护好残障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