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北人民法院北安人民法庭灵活运用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场人格权纠纷,让因小事而生的矛盾,达成了快速的解纷,并促使当事人当庭履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定分止争效果。
原告张某在某短视频网站上开设了店铺,被告因不满其产品质量,在短视频网站上谩骂原告。原告一怒之下来到法庭,希望以诉讼的方式让原告道歉赔偿。
法庭在受理本案后,迅速与被告取得联系,得知被告近期离开本地短时间无法返回,基于本案矛盾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向,便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便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对原、被告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力求化解双方产生的矛盾纠纷。
待双方情绪稳定后,以远程调解的方式,采用云上“面对面”调解的方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最终,在调解员释法说理下双方化解了矛盾也解开了心结,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赔偿款。
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本次案件正是绥北人民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生动缩影。今后,绥北人民法院将持续巩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成果,始终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为中心开展能动司法,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贡献更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