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北人民法院红色边疆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23年3月26日,徐某临时受雇于红色边疆农场某公司从事装卸化肥工作。徐某在晒场车上卸化肥时,车上的化肥袋突然滑落,导致徐某从车顶跌落到地上,随即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检查,此次事故导致徐某右侧跟骨骨折,徐某进行了18天的住院治疗,花费1万余元。徐某就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多次与用工方协商未果,遂来到红色边疆法庭,请求判令用工方赔偿各项损失六万余元。
收到立案材料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双方展开沟通,了解到双方对赔偿标准和赔偿费用未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徐某需要尽快拿到赔偿款,并且被告态度比较积极,承办法官建议双方采取调解方式处理该纠纷。
诉前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向用工方释法明理,告知其根据法律规定作为临时用工单位应当承担受雇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可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认定。经司法鉴定,徐某的合理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二次手术费在内的费用,共计66872.92元。调解员劝解徐某多理解用工单位经营状况、用工单位多考虑伤残对劳动者生活的影响,同时,讲明徐某在工作过程中安全意识不足,未尽到足够安全注意义务,并引用审判案例阐释可能获得的赔偿数额,告知双方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将面临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用工单位给付徐某赔偿款53498.34元。
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发挥多元化解机制,继续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通过“情与法”相结合,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服务“快车道”,不断促进矛盾的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推进“无讼”模式在辖区内常态化建设,努力描绘出司法促和谐、百里无诉讼的和谐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