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执行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绥北人民法院将“诉源治理”效果有效延伸至“执源治理”,创新工作思路,高效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近日,和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
案情简介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付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在民事诉讼阶段已达成调解协议。但约定期限到期后,李某并未按期履行给付欠款义务,故付某到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和平法庭执行干警积极践行“能动司法”和“司法为民”理念,在充分了解情况后,驱车400多公里来到李某所住村屯,向村委会核实李某名下土地情况,调查发现李某名下仅有3.8亩的口粮田,没有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这让付某一下犯了愁,开始担心自己的钱要不回来了。
但法庭干警没有就此放弃,又赶到被执行人李某工作地点,与正在务工的李某就地展开沟通,李某表示近期手头紧,确实无法按时还款,法庭干警继续对李某教育引导、释法说理和分析利弊,充分告知其被强制执行的一系列后果。通过调解,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提出会于2023年11月30日前先给付一半欠款,剩余欠款将会在元旦前全部给付,申请执行人付某也同意了这个还款方式,至此,一起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在没有进入执行程序前,就以执前有效调解、双方当事人均满意的方式妥善化解。
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有效工作方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生效法律文书早日转化为“真金白银”,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省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模式要求,推动“执前调解”工作高效运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减少当事人诉累,让能动司法促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调解在执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