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审判的生命线。结合绥化农垦法院案件少、个案标的大又疑难复杂的实际,该院确立了以基层法庭对案件微观管理为核心,以业务庭、审委会为其他辅助管理主体宏观参与的“一方为主、多方配合”管理模式。把对审判质量的监督管理从单纯的庭室管理,引申到院、会管理上,从而发挥审判管理齐抓共管的监管作用,严把“三层关口”保障裁判质量,减少因案件质量瑕疵出现更改后果。
一是严把庭长负责关。基层法庭第一时间接触案件,是审判工作的第一线,是案件审理的主战场,是案件审理质量高低的关键。我院立足法庭,以人为本,激发庭长“做给干警看,带着干警干”的“火车头”作用。2009年以来,该院全面强化了庭长对案件审判质量管理责任,提出案件不经庭长调解不能判,合议不经庭长审核不能报,文书不经庭长签批不能送。通过庭长作为案件第一责任人进行追究的做法,使案件调撤率明显提高,合议流于形式的状况大有改观,文书制作质量稳步提升,为提升我院审判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严把业务指导关。对审理的典型、有指导意义的民商事案件进行梳理、提取共性问题和裁判文书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网络点评指导和通报,规范同一类型案件裁判尺度,统一执法标准,统一裁判文书格式,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2011年以来,该院业务庭不定期深入基层,主要针对法庭审理的普通程序案件进行庭审旁听考核,对复杂案件进行现场指导,提高基层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调解能力,庭审裁判能力和庭审合议水平。同时,严格裁判文书层级把关,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签发。结合“三评查”活动的开展,将评选的优秀裁判文书和劣质裁判文书由业务庭、审委会进行点评后在本院互联网群共享和审判运行图板上展出,指导规范审判活动并进行广泛学习。
三是严把上会决定关。除缺席判决案件外,其他判决案件一律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2009年以来,上会改变合议庭意见的案件17件,进一步提升了审判质量,有效降低了上诉率。 2011年,该院将上会案件口头汇报形式变为汇报与讲解结合式,先由主审人带卷向业务庭汇报案情,再呈报主管副院长把关后,最后提交审委会委员讨论决定。会上,由主审人在图板上书写当事人信息和案情,画出案件脉络图,详细向审委们讲解和陈述当事人诉求、案件法律关系、审理的过程、证据举证质证认证过程、拟判决的意见和法律依据。审委们热烈讨论,不时到图板前向主审人询问了解案情、讨论分析。通过变死板的汇报式为生动的汇报与讲解结合式,使主审人汇报案件更加严谨和全面,审委们了解的也更加细致和精准,更好地发挥了审判委员会在疑难复杂案件质量上的把关作用。2011年上诉案件同比下降23.08个百分点,2012年上半年上诉案件同比下降11.1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