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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 绥北法院李娜法官--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接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发布时间:2024-01-21 11:16:47



1月14日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
对2021-2022年度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绥北人民法院嘉荫人民法庭庭长
李 娜
作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代表上台
接受表彰

(图中右四为李娜法官)

李娜,女,汉族,198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嘉荫人民法庭庭长。

她工作在祖国的北方边陲,与俄罗斯只有一江之隔的嘉荫农场。“十年饮冰,难凉热血”,她用法律的力量温暖人心,用火热的内心抚平百姓间的裂痕。

她工作二十载,在繁多案件里练本领,在定分止争下显公平;在案牍卷宗里写正义,在法槌起落间护民生。她与团队合作总结出了“调解四法”,有案必调。2022、2023年度,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45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44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99.7%,进入诉讼程序的1件亦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100%,嘉荫农场因此成为垦区首个“无讼农场”,也是我省首个“无讼社区”。


责任编辑: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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