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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枫”景 | “诉前调解真挺好,谈钱也没伤感情!”

发布时间:2024-03-23 11:24:24


近日,老王来到了绥北人民法院嘉荫法庭。

“还好哥们呢!平时这么好那么好的,就欠我一万块钱也不是百八十万的,朝他要了多长时间了都不给!”老王对李娜法官倾诉了自己心中的烦恼。

案情经过

据老王所说,他和被告老刘二人是多年的好哥们,平时两家处的关系亲如一家,这么多年老刘家有啥困难,他都说一不二。“还能就为了这一万块钱哥们都不做了呀!我也不想跟他闹太僵了,要不是一点招没有了,哪能走到起诉这一步啊。”老王神色满是惋惜。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即联系被告老刘并邀请其来到法庭。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立即展开了调解工作。调解初期老刘并不想将欠款返还给老王,依旧采取他一如既往的“一拖再拖”的办法,“我欠的钱也不多也不是不还,老王啊你看咱们两的关系何至于闹到法庭啊。”调解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法官与老哥俩拉起了家常,回忆两人这么多年互帮互助的各种小事,老哥俩越说越激动,双方也从眉头紧皱到面露微笑,同时,向老刘释法析理,欠债还钱是老刘应尽的义务。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老哥俩终于各自敞开心扉,确定了还款方案并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没想到困扰了我好几年的事到这来一上午就解决了!我是真的不想因为这一万块钱断了我们老哥俩的缘分,得亏是调解了,要不然我们对簿公堂,多伤我们老哥俩的感情啊!”

这起案件只是绥北法院众多案件的一个缩影,日常往来中与亲戚、朋友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对簿公堂”往往是双方都不愿意发生的,这时候“诉前调解”恰恰是最好的选择。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下一步,绥北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工作部署,把“非诉解纷”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努力让无讼之花盛开在垦区黑土上,擘画垦区新时代调解好“枫”景。

一审:邱 宇
二审:刁 蕾
三审:屈凤云
素材来源:嘉荫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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