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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 喜报!绥北人民法院嘉荫法庭喜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4-02-07 11:56:06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人民法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抓前端、治未病”,全面贯彻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要求,日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开展争创“无讼社区 无讼村屯”活动成绩突出的人民法庭给予表扬的通报》,绥北人民法院嘉荫人民法庭成效突出,获得通报表扬。

嘉荫人民法庭坐落在黑龙江中段南岸,小兴安岭东北麓,北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南与伊春市接壤的国营农场—黑龙江省嘉荫农场,辖区土地面积631.33平方公里,总人口1.02万。它组建于1977年,2018年9月改革前隶属于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法院,改革后属于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

46年来,嘉荫人民法庭始终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农场的经济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受到了党委、政府和各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曾先后被农场党委评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多次被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绥化分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垦区优秀法庭”“模范化、规范化人民法庭达标单位”;因工作成绩突出,现任庭长李娜2021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新时代政法英模”称号,2022年获评黑龙江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021-2022年度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接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2022、2023年度,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45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44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99.7%,进入诉讼程序的1件亦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100%,嘉荫农场因此成为垦区首个“无讼农场”。

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再接再厉,深入推进“3+N”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力开展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四化四解四到位”,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努力打造“小事不出场、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的诉源治理“绥北”模式。

一审:邱 宇
二审:刁 蕾
三审:屈凤云
素材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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