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充分保障春耕生产作业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当事人不耽农时、不误农事,用法律守好诚信底线,绥北人民法院执行局紧扣春耕节点,贯彻落实农垦中院“雷霆2024·农垦涉农执行”专项行动方案,对涉土地纠纷案件集中执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努力为农民春耕保驾护航,全方位做好司法“助农”“暖农”“惠农”大文章。
2022年8月,绥北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原告为北大荒某农场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多年违规使用原告土地,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并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要求被告返还违规开垦使用的土地,并支付2018年至2022年五年土地使用费。
经法院一审二审后判令被告张某退还违规开垦的土地,并向原告北大荒某农场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至2022年共四年超出协议范围的土地使用费,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告张某拒不履行判决,原告北大荒某农场有限公司向绥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绥北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受理该执行案件后,考虑到被执行人张某年岁已高,执行法官前往张某家中,耐心的倾听张某心中的不平。待张某情绪稳定后,执行法官向张某释法明理,纾解张某的心结。同时,执行法官也向张某说明了拒不履行判决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反复沟通后,张某表示愿意返还超范围开垦的土地,但表示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积极与北大荒某农场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北大荒某农场有限公司同意让张某优先承包其开垦的超出承包范围的土地,并给予一定的筹款时间,又主动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用。
张某对这一解决方案表示很满意,在积极筹钱后不仅一次性履行了2019年至2022年的超出承包范围开垦的土地使用费,还主动缴纳了2023年和2024年的土地使用费。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保春耕促生产对于民生发展尤为重要。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能动履职作用,以服务农业生产、保障农村稳定、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坚持法律手段有“力度”,强制措施有“温度”,案件执行有“速度”,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春耕保卫战”,为春耕生产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