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 法庭+调解室,解锁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善治密码”

发布时间:2024-04-02 10:52:18


近年来,铁力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落实“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积极推动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运用“法庭法官+调解室调解员”模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前哨堡垒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质化解,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用情打造“家事枫桥”   让爱“枫”回路转


“法官,我真是一刻都等不了了,我要跟他离婚!”

“我同意!离吧!”

两位当事人怒气冲冲地走进法庭。

二人之间的对话让干警一时没反应过来,但通过“剑拔弩张”的态度和边走边吵的行为,大致猜到可能是夫妻之间闹矛盾,一时冲动来到了法庭。

法庭干警首先安抚二人的情绪,让双方冷静下来,消消气,静静心,再将二人带到调解室,由法庭法官接待夫妻二人,并详细了解二人婚姻情况和吵架原由。

最近几年,夫妻二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架,有时矛盾升级,甚至大打出手。史某认为苟某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对自己不够关心,态度恶劣,无法体谅自己对家庭的付出,与苟某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因此来到法庭起诉离婚。

通过进一步了解,法官发现夫妻二人虽经常因小事争吵,但感情基础稳定,有通过调解和好的可能。于是,法官便邀请调解员共同对夫妻二人展开了调解工作。调解初期,史某态度强硬,坚决要求离婚,苟某被史某态度刺激后,情绪也变得激动。

眼见二人又要起争执,法官与调解员适时制止,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让双方冷静下来。之后,法官抓住夫妻二人感情基础稳定这一关键因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调解员从家庭关系、夫妻情分等角度对二人进行劝导,不能因一时气盛而冲动,组成家庭不容易,要互相珍惜,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家庭的事。渐渐地,二人被法官和调解员的劝说打动,不再争吵。

法官趁热打铁,又从二人多年的夫妻感情切入,进行开导,苟某态度逐渐缓和,主动承认自己在生活中对史某关心不够,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照顾对方的感受,承担起丈夫应有的责任,关爱妻子,体贴妻子。史某被丈夫的话感动,情不自禁流下了眼泪,也表示以后遇到矛盾时,要好好沟通,不再冲动行事。
夫妻二人和好如初。离开法庭时,法官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不管什么事,都要好好说话,不能急眼,更不能动手,动手打人是违法行为,不仅伤害了多年夫妻感情,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回家了好好过日子,多站在对方角度想事情!”

家事纠纷的调解,既是在法律框架下“调”处矛盾,也是在情理范围内“解”开心结。心结因情而起,还需用情来解。铁力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作用,多元化解家事纠纷,努力营造和谐和睦的家庭关系,为辖区社会环境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用心创建“农事枫桥”  护航农业“枫”调雨顺


“哈哈哈,签完字了吧,在法庭调解一天,天都黑了,我可回家吃饭喽!”孙大爷戴上帽子,乐呵呵地走出法庭。

2021年10月,王先生与孙大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五年。王先生将水田改旱田后,收益显著。然而,在王先生承包经营两年后,孙大爷违反合同约定,欲擅自将该土地转包给其儿子,王先生多次与其沟通未果,无奈之下将孙大爷诉至法院要求孙大爷继续履行合同,如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要求孙大爷父子返还违约金、押金、翻地费及水改旱等费用共计75500元。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与调解员开始了调解工作。孙大爷父子开始并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以土地承包费上涨为由,拒绝向王某赔付违约金、押金、翻地费及水改旱的费用,并意欲终止承包合同,将地收回。王先生对此气愤不已,双方当事人争吵不休。孙大爷今年80多岁,听力下降,王先生想跟孙大爷讲道理,孙大爷听不清,王先生只能大声地喊话,喊着喊着情绪就激动了起来,王先生和其妻子急得直拍桌子,觉得又憋屈又生气。

见状,法官与调解员赶紧安抚当事人情绪,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法。法官将王先生夫妇带离调解室,耐心地疏导二人情绪,劝导其要相信法庭就是讲道理的地方,就是解决问题的地方。调解员则与孙大爷推心置腹,考虑到孙大爷耳朵听不清,所以在大声转达王先生意愿的同时,还格外注意语气语调,以便孙大爷更好地理解,孙大爷虽然性格固执,但是对担任调解员的退休老法官老宋非常信任。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心情逐渐变好,关系逐渐缓和,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增添部分履行细则,这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

孙大爷乐呵呵地离开了法庭,王先生也对法官和调解员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热心为民化解纠纷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土地者,民之本也”。在春耕备耕时期,铁力人民法庭结合农垦中院“保春耕”十二条意见和“四全”司法服务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保农、护农、利农上下真功、出实招,多措并举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用智助力“基治枫桥”  让示范化调解模式蔚然成“枫” 


因小区部分居民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某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遂将业主诉至法院。

铁力人民法庭收到案件材料后,发现该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多达60多户。因业主人数较多、案涉标的较大,如处理不好,将影响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于是,法官决定采用调解优先、柔性化解的思路处理此案。由于业主人数较多,法官优先采用电话及云上调解平台与业主们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业主们出现抵触缴费情绪的原因。

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法官与物业公司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向其传达业主们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缘由,并告知国家关于物业服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物业公司应尽的相关义务。在得到物业公司对日后加强物业管理和精进服务工作的承诺后,法官利用绥北人民法院“3+N”联合联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联系到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多方调解力量,与调解员一起做业主们的思想工作。调解员通过云上调解设备与不便来到法庭的业主沟通,社区工作人员则走进业主家中进行劝导,法官对来到法庭的业主进行释法明理,讲明拒缴的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提示业主们针对物业服务工作不到位的相关问题应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积极沟通解决。经过多番努力,60多名业主与物业公司均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完毕。

铁力人民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将“云上”调解与多方调解力量相结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铁力人民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充分发挥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紧扣审判职能,做实诉源治理,做到“小事不出场、矛盾不上交”,努力将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着力打造解民忧、惠民生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邱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