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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春耕 | 执行亮剑解民忧 不误农时不误春

发布时间:2024-05-09 16:31:02


  为确保把作物播在丰产期,抢农时,早部署,绥北人民法院开展了“法治护航春耕备耕”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农垦中院“保春耕”十二条意见及“四全”意见,全力拓展深化服务辖区现代化大农业的全周期、全要素、全链条、全领域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将司法惠农,助力春耕作为当前执行工作的重点任务,努力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活动期间,绥北人民法院执行局共执结案件74件、执前调解案件5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人次,限制高消费31人次、启动司法拍卖案件数量5件,财产数量9件,网拍次数10次、企业走访1次。
  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绥北人民法院执行局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执行法官与干警们仔细核对案款发放台账,组织当事人集中办理领款手续,通过线下发放现金的方式,向涉劳务工资案件的当事人发放执行款52万元,有6名农民工代表到达案款发放现场,发放过程公开、透明、高效。

  “哎呀,拖了3年了,活干完了,钱不给结,这回种地有钱嘞,真是太感谢了!”拿到案款的农民工朋友喜笑开颜,当场数起了钱,并送给执行法官一面鲜红的锦旗表示感谢。

  姜某与任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绥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任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姜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认为,此时正值春耕生产的重要时期,案件能否顺利执行,关乎当事人一年的农业效益。为了实质性化解双方纠纷,保障春耕顺利进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驱车200多公里前往当事人所在农场,因任某下落不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网络查控线索,线下调查任某下落,双管齐下,最终,得知任某近期临时受雇于某处,在田间地头,找到正在干活的任某。

  通过执行干警耐心调解,向被执行人释明如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对自身征信造成影响。经执行干警不懈努力和耐心开导下双方当事人就借款达成和解,任某一次性给付姜某36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正值春耕时节,田间地头一派农忙景象,绥北法院执行局以此为契机,加大涉“三农”问题执行力度,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深入了解农村实际情况,成立了一支“执行普法小分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村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将纠纷化解在法庭外,化解在“家门口”。
  普法小分队对村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就执行工作中的相关法律进行宣讲。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进一步做好普法,助力“三农”工作。
  农时不能误,执行快脚步。绥北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深化落实“全周期、全要素、全链条、全领域”的“四全”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农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提供强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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