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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节气·芒种 | 春争日 夏争时 “农”与“法”同行!

发布时间:2024-06-05 17:01:08


芒种已至,盛夏初始,在辽阔的龙江大地上,一株株绿色的秧苗已钻出黑土。绥北人民法院作为具有"农字号"地域特色的农垦基层法院,不断强化司法服务“三农”意识,能动履职,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农纠纷案件,大力开展涉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诉源治理工作,为辖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感谢法庭耐心帮我沟通,提前要回一部分欠款,按时交上了地费,这才没误了春耕,现在地里苗都长出来了,我真是越看越高兴呀!”当事人关某来到绥北人民法院红色边疆法庭,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2020年4月,关某与张某、刘某借贷纠纷一案向法庭申请执行,经法庭调解后,双方达成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偿还该笔款项。春耕前夕,申请执行人关某拨通了红色边疆法庭黄利国法官的电话,表示正值春耕,地费还差2万多块钱,希望被执行人能提前给付欠款。

经法庭核实,关某手中确实没有钱,若不能及时缴纳地费,会对春耕造成较大影响。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两位被执行人,向其转达关某想法,并了解二人偿还意向、履行能力等情况。两位被执行人面对提前还款的请求,被执行人张某爽快地答应下来,同意先给付关某1万余元,而被执行人刘某则十分不情愿,认为自己春耕也需要钱,而且每年也按照协议履行了还款义务,所以不想再提前偿还这笔欠款。

为保障双方当事人都能顺利投入春耕生产,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以双方相识多年为切入点,将“情”贯穿始终,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最终,张某、刘某同意先行偿还部分欠款,二人到法庭将现金交付至申请人关某手中,共计24000元。

近年来,绥北人民法院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把群众的难事当作自己的家事来办,在将心比心中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依法能动履职,抢抓农时,有序耕种,努力让辖区群众“芒”有所获,“种”有所得,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提供强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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