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们为我的案子尽心尽力,感谢你们不遗余力地沟通协调,我的钱才真正的回到我手里啊!”
在近日的一天晚上,绥北人民法院红色边疆法庭法官黄利国接到当事人陈某打来的电话,电话中,陈某向承办法官表达了感谢之情。就在当天下午,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这起长达五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2018年,陈某在逊克农场经营着柴油生意,被告赵某、朱某先后在陈某处赊购了11万余元柴油,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和利息。欠款到期后,赵某、朱某均未给付欠款,也未支付利息。次年,陈某在多次催要未果后,无奈将二人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朱某给付欠款本息共计12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朱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陈某向绥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选择强硬的执行方式,而是邀请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协商。法官向被执行人详细阐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从情理、法理角度耐心劝说被执行人赵某、朱某主动履行。一番劝说后,二人表示愿意支付所欠货款,但希望能适当减免利息。经过3小时反复沟通,陈某也感受到了对方的诚意,同意减免部分利息,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分期将欠款还清。
每到还款时间节点,法官都及时督促赵某、朱某还款,就在这两天,最后一笔款项也按时打入被申请人账户中。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个法官的最终目标。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效能,攻坚克难,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的力度、速度、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