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北人民法院北安人民法庭成功为5名当事人要回了劳务费,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2022年至2023年间,杨某某、刘某某等5人受雇于山东某工艺品厂位于北安市赵光农场某基地从事栽树、拔草、扒玉米、铲地等零杂活工作,因某工艺品厂拖欠几人劳务费,2024年6月,5名当事人将某工艺品厂诉至绥北人民法院北安人民法庭。在法庭的主持下,5名当事人与某工艺品厂签订了调解协议。
案件调解后,某工艺品厂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5名当事人来到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北安人民法庭对某工艺品厂的银行账户、财产状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并对其账户进行了查封。同时,法庭干警与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和协调,让其了解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对企业产生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力求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帮助被执行企业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因被执行企业远在山东省某县,执行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系统,让几方当事人在线上“见面”并达成执行和解,某工艺品厂立即筹集资金并在第一时间支付了5名申请执行人的工资,5名申请执行人也自愿放弃了部分利息,事情得到圆满的解决。
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始终把“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办案过程之中,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持续发挥“龙法和”云法庭效能,积极推动人民法庭角色定位向综合治理转换,向主动服务转型,向多元共治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