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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枫”景 | 跨省继承有纠纷?法庭“云上”来调解!

发布时间:2024-10-25 11:25:08



近日
绥北人民法院松花江人民法庭
通过“云上”调解的方式
成功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让几位当事人免于跨省奔波
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许某的父母育有2子2女,许父去世后,留有房产一处。许某作为家中的长女,一直赡养两位老人,其两个弟弟一个妹妹都远在广东省工作、生活,均没尽到赡养义务。对于已故父亲所留的一处房产,许某打算变卖房屋,跟买家谈好价格准备过户时发现,因此房产为遗产且有多位继承人,无法完成过户。许母同意大女儿变卖房屋,但许某陆续联系到3个弟弟妹妹,请求他们帮忙完成遗产继承时,却遭到了3个弟弟妹妹的拒绝,许某实在没有办法,来到了松花江人民法庭,请求法庭帮忙调解。

在了解案情后,法庭干警考虑到几位当事人实际居住地距离法庭太远,两地奔波费时费力,为尽量不影响到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在征得几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干警通过“云上”调解设备让4个兄弟姐妹和许母见上了面。

随即,法官和调解员对此案件展开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几名当事人互不相让,许某的弟弟妹妹都表示不同意此房产出卖,也不会配合房产的继承认证和过户。法官向其释明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的法律规定,指出许某的3个弟弟妹妹确实未尽到赡养义务。同时,调解员适时劝说,手足兄弟不要为了这点小事影响了感情,引导双方冷静面对,换位思考。经调解,许某的弟弟和妹妹坦言到,他们都同意这个房子由姐姐继承,但实在不满意姐姐没跟他们商量就把房子卖掉,再加上老房子里有他们儿时的记忆,承载着与亲人相处的欢乐,心中万分不舍,一时之间接受不了。最终,除许某外的其他几位继承人都表示自愿放弃继承遗产,并会配合许某买卖此房产。至此,一起跨越两省的法定继承纠纷圆满解决。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元,近年来,绥北人民法院对家事纠纷秉持“以调促和、情感修复”的理念,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着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家庭架起沟通的桥梁,拆除“心墙”,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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