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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枫”景 | 雇工死亡起纠纷,诉前调解抚人心

发布时间:2024-11-21 11:17:48


近日
绥北人民法院北安人民法庭
成功调解了一起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
实现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闫某某于2024年10月2日起为北安市某某粮贸公司干零活,2024年10月10日凌晨1点,闫某某在该公司干活期间,被该公司铲车拖走碾压致死。事故发生后,闫某某妻子刘某某、长女及次女将北安市某某粮贸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进行赔偿。

北安人民法庭收到案件材料后,法庭干警立即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待其情绪稳定后,向其了解了事情经过,并在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展开了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整理案件的争议焦点,双方就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争议。法官和调解员理清争议焦点后,以法理、情理方面为切入点,通过“背对背”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从一开始的言辞激烈、互不让步,到后来能够平心静气地坐下来理性分析、认真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北安市某某粮贸公司当场一次性向刘某某、长女及次女给付闫某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67万元。

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审判实践中,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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