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
本是逝者留给亲人的一份慰藉
然而处理不当
也有可能成为
亲人间产生矛盾的导火索
案情经过
张某某于2016年1月去世,其母亲阮某某与妻子贾某、女儿张某因其留有的1埫旱田开荒地的使用权产生纠纷,因张某某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该土地一直由其母阮某某耕种。因生活实际需要,贾某与张某多次向阮某某要求继承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土地,但三人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张某与贾某分别将阮某某诉至法院,请求继承张某某名下1垧旱田开荒地及2016-2024年间阮某某耕种土地的收益和种植补贴。
接到案件材料后,考虑到三位当事人的关系,一家人不应该因为土地和金钱闹得亲人离心、反目成仇。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到阮某某,得知其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便上门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阮某某表示儿子张某某死亡时曾欠有外债4万元,张某某妻子贾某与其签订协议,表示由阮某某偿还外债,贾某放弃继承土地使用权。随即,法官找到签订协议时的见证人,证实贾某与阮某某签订过相关协议。
承办法官将阮某某及贾某、张某的代理律师约至法庭,并与贾某、张某连线,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及时稳定当事人情绪,通过分析案件事实,并结合法律法规阐明遗产分配原则,不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经过法官的温情调解,三人互相体谅对方生活的不易,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阮某某当场支付给张某3.5万元现金,贾某撤诉,三人冰释前嫌,割裂的亲情得以修复。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元,家事纠纷的审理不仅关系每个家庭成员的切身利益和家庭稳定,更是关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道德规范的维护。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导向,把工作做细走实,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引导当事人消除对立、弥合亲情,有力维护家庭和谐,传递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