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法官了,不仅让我心里有了底,还没让我和老董的多年情谊散了!”
近日,绥北人民法院嘉荫人民法庭法官来到已结案件当事人家中开展案件回访,当事人张某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事情要从一笔借款说起。张某与董某夫妇本是多年好友,早年张某经营饭店时,董某夫妇曾出钱出力、倾力相助。
2019年,董某夫妇生活陷入困境,张某念及往日情分,分两次出借16万元。然而借款到期后,董某夫妇因手头拮据无力偿还,张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返还16万元借款的调解协议。
为切实掌握调解协议履行情况,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带队来到董某家上门回访。
交谈中法官了解到,调解协议达成之初,董某夫妇恪守承诺,连续6个月按期足额还款,但近几个月却未能如期履约。面对法官的询问,董某夫妇面露难色,坦言董某近期突发疾病需外出就医,不仅使家中市场摆摊的主要收入来源中断,还增添了大额医疗开支,这才导致还款逾期。
了解案件症结后,法官一方面安抚董某夫妇情绪,告知其可通过合理沟通表达想法,切忌消极拖延;另一方面联系申请执行人张某,从双方多年互帮互助的情谊切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双方搭建沟通的桥梁。
张某得知董某的困境后,主动提出宽限还款期限。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商定待董某夫妇身体好转、经济状况稍有改善后,将拖欠的借款一次性补齐,双方握手言和,昔日的深厚友谊得以延续。
此次上门回访,不仅有效化解了案件履行阶段的潜在矛盾,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从源头上减少了强制执行风险,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多年情谊。
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把司法温情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举措,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