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北人民法院红色边疆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充分考量当事人实际困难,耐心释法析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圆满化解纠纷。
2026年2月,郑某在路上行走时被史某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撞倒,导致郑某受伤并住院治疗。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认定史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郑某家属多次与史某某协商赔偿事宜,史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郑某将史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并与双方沟通,了解到郑某因伤产生了一定的医疗和护理费用,而史某某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收入微薄,难以承担郑某所提出的赔偿数额。郑某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法官考虑到若案件进入司法鉴定程序,不仅会延长审理周期,还将产生一笔鉴定费用,加重双方经济负担。
为切实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一方面向郑某释明司法鉴定的流程、费用及时间成本,引导其结合史某某实际情况理性主张权益;另一方面向史某某说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劝说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经过法官长达5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和沟通协调,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史某某当场一次性赔偿郑某1万元,郑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把问题解决了,还替我们考虑了经济压力,不用走复杂的鉴定程序,真是太感谢了。”拿到赔偿款后,郑某感慨道。史某某也表示,会吸取教训,今后会更加注意交通安全。
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辖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