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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执行得人心

  发布时间:2011-10-24 13:35:22



    7月12日,一面鲜红的锦旗被送到了绥化农垦法院铁力人民法庭的干警们面前。由于交通事故铁力农场的孙某受到了伤害,可保险公司却分文不赔,经过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给付孙某赔偿款12497.73元,履行期限过后保险公司并未支付赔偿款,还规避执行。法院执行干警认真研究案情,制订可行性执行计划,多渠道多角度的开展执行工作,异地追踪,查询划款,终于将孙世军的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并于2011年7月11日交到孙世军手里。当他接过执行款时,高兴的不知说什么好,一直道谢,还要请执行人员吃饭,执行人员说:这是应该做的,是我们的工作。孙某满怀激情的制作了一面锦旗,让儿子专程送到铁力人民法庭以示感谢。“正义之剑,人民靠山”八个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责任编辑:陆垚    

文章出处:铁力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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