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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后原告皈依佛门 了却尘缘案法官便民诉讼

  发布时间:2011-10-24 14:44:25


    近日,绥化农垦法院绥棱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原告关某起诉被告王某的离婚案件。关某在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并办理完立案手续后即“下落不明”。为了保证案件正常审理程序的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经多方打听,得知关某已在绥化市某寺院出家。法官们巡回审理、特事特办,注意办案分寸,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宗教信仰,巧妙地审结了这起案件。
    为了履行送达法律文书和开庭审理、审结案件的诉讼程序,法官们驱车3次前往该寺院,做关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离婚诉讼要经过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调解或判决的整个诉讼过程,并同时要解决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符合离婚条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分担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劝告关某不要以为在法院立了案并皈依佛门就解决了离婚问题。要正确对待离婚诉讼并妥善办理完各项诉讼手续。
    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宗教信仰。法官尊从关某的意见,没有向王某告知关某的具体出家寺院。并巧妙地通过由关某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官两地巡回审理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调查取证工作和调解工作、异地开庭分别审理等多种方式审结了此案。双方当事人对离婚诉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离婚。关某接到调解书后,热泪盈眶,向审理案件的法官深深的施以佛礼。绥化农垦法院的法官人性化、多样化的便民诉讼司法审判工作了却了关某的尘缘,还关某一片清静,真正做到了能动司法和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陆垚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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