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一直是法院一大疑难杂症,绥化农垦法院绥棱人民法庭突破执行方式,创新执行手段,以强制执行为突破口,对妨碍执行的行为坚决说不。在执行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执行法官常常面对被执行人难找、财产线索难寻,执行措施难见成效等棘手的问题。为此,绥棱人民法庭在农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被执行人更为直接、强力地起到震慑作用,促其主动前来法庭履行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魏某是绥棱人民法庭原审一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胜诉原告,同年其向该院申请执行后,因被执行人陈某、何某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其权益迟迟未得实现。绥棱人民法庭庭长武常海经多方查探,初步确定了被执行人陈某的妻子何某在绥棱农场有442亩土地,由于陈某、何某下落不明,庭长武常海立即对农场相关部门下达保全手续,禁止该土地的流转,并积极找陈某、何某前来法庭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被执行人何某在听说法庭下达保全手续后,前来法庭处理案件,在庭长的严肃批评下,主动履行了大部分义务,并对余下的义务作出了三年履行保证计划。至此,一起历时三年多的执行难案迎刃而解。
今后,绥棱人民法庭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鼓励执行干警开发、运用多样化的执行措施,全方位地震慑被执行人,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寻求更多行之有效的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