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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提高执行效率

  发布时间:2014-06-03 09:36:07


    当申请执行人张某拿到执行款时,激动的不断说谢谢,“如果没有你们,我这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给呢,太谢谢了。”

    事情还得从张某与王某的纠纷说起。2012年张某为王某垫付了土地承包费14 000元,双方没有手续,后期双方为此产生纠纷,经法院调解,王某同意2013年12月1日前给付此款。到期后,王某未履行义务,还扬言就不给张某这笔钱,让张某愿意哪找哪找去。张某于2014年1月17日到法院申请执行王某,可却提供不了王某的经济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肇源法庭接到张某的申请后,对张某与王某之前的民事案件进行了一番了解,又对王某个人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联系上王某后,从情理上对其进行劝说,使王某从对张某的敌对情绪缓解下来,再从法律规定上谈,把法理讲清。不仅在法庭说,还深入到王某家中谈,经过多次商谈,王某终于答应用自己外出打工的钱还张某。在2014年1月26日春节前夕王某主动将14 000元交到了张某手中,此案只用了10天的时间就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陆垚    

文章出处:肇源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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