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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良知在我心

  发布时间:2014-10-10 16:49:10


法官札记(一)

信  任

    “我的女儿有残疾,而且现在又患有癌症,我女婿不要她了,我不能不要,我得保证她今后的生活,我和她爸把所有积蓄都用在她身上了,我们的口粮田也让我们转出去还债了。我和她爸快60的人了,还要四处打工,维持着生活。我现在领她来是想把婚离了,我们的要求不高,希望我女婿能给她点医疗费和生活费。”这位母亲怕我不给立案,不为她“办事”,硬要塞给我1000元钱,我告诉她,我从没收过当事人一分钱,她疑惑的看着我。我知道她想的是什么,要说什么。我只告诉她,做为一个法官,我是有底线的。

    为了给这个残疾的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利益,我约谈了她的丈夫,几次之后,终于有了可喜的结果,她丈夫同意给她60000元做为她之前的医疗费和之后的生活费。当事人签完字后,办公室里只剩下这位母亲和我时,她又拿出1000元钱给我,被我拒绝了,这位母亲说“我没遇见过你这么和善的法官,让我感到很亲切,在我的梦里都是你的微笑。”听了这位母亲的话,我也只是笑笑,我很满足。这位母亲离开时,把1000元钱放到了我的卷宗下,我发现后,追到楼下把钱退了回去。这个母亲说了一句让我感慨的话,“我从没听说过也没见过像你这样的法官,不收钱却办事。”

    她对我说,“遇到你之前,我不相信法官,他们都是谁给钱帮谁办事。”“你怎么会对法官有如此的看法?”“我有个债务的案子,法官判的就不合理,肯定是对方给办案法官好处了。”“法官判案不仅是合理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合法,有些事合理不合法,法官不能支持,有些事不合理但合法,法官也得支持。我不知道哪个法官收过你的钱为你办事了,或者收了别人的钱,对你的案子有失偏颇,但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法官还是少数,不要因为个别人而影响了你对法官的整体看法。我站在这里,不能保证我的将来,但我可以摸着良心说我之前是问心无愧的。”

法官札记(二)

尊  重

    “我就是要离婚,你给不给办吧?” “刚才给你看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了,根据你之前的陈述,你这种情况不符合离婚的条件,如果你坚持起诉离婚,我们可以立案,也可以发公告按法律程序办,但不能判决离婚。”“人都找不到了,还不给我离,我还要再找老伴的,你不给我离,人家不来,没人陪我可不行。”“法律有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可以判决离婚。”“我不管法律怎么规定,我只要离婚就行。你们不是公务员吗,你们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我要离婚,你就得给我离。”“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我们也不能办,我们是执法的,要依法办事。”“你们依的什么法,我60多岁的人了,要离个婚就这么难,你这是刁难。”“年龄大小都得尊重法律,法律有规定的我们一定办,没有规定的我们不能违法办案。我们怎么是刁难你呢?”“你不给我离婚就是刁难我。我不懂法,法律的规定我更不知道。别跟我说法律,我就是离婚,你给不给离吧?”“我们只能按法律规定办,符合条件的就给你办,不符合条件的,我们不能违法办。”“你们一点也不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我要告你们,你不给我离,我去上面找。”“我们维护的不是一个老百姓的利益,而是大多数老百姓的利益。我们有做的不对和不好的地方,希望你们监督,但不是无理取闹。”

    这样的当事人不在少数,法官不能满足他们的无理要求时,他就跟你谈你要为人民服务,实际说白了就是要为他服务,他要怎么样就得怎么样,这就是他所谓的为人民服务。现在法院提倡和谐办案,提倡司法良和,但司法良知不是压制法官的工具,和谐不应成为妥协,法官不能因妥协弯腰,也要大声说出自己的不满,法官也是人也有尊严,不能为了案件的和谐而委屈低头,他低下的不仅是法官的头,他代表的是法律的尊严。“你们是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这句话没错,但服务不是对法官的要协,服务不是要法官受你们的气,听你们的呵斥,如果长此以往,法律的尊严何在,法律的权威何在?当事人不可以高高在上,把不满和怨恨撒在法官头上,把自己的过错加到法官身上,这是不公平的。当事人要公平,难道法官就不要了吗?法官不是你们的出气筒,不是你们的打骂对象,他们是你们的倾听者,裁判者,利益的护卫者。他们为了调解可以弯下腰来倾听你们的述说,给予你们同情,为你们解决纠纷,但他们的腰不是被你们踏弯的,是出于尊重弯下的,尊重需要双方的。“我们不懂法。”一句轻飘飘的不懂法就可以掩盖自己的无知,一句不懂法就可以推掉一切责任,一句不懂法就可以滥用权利对法官进行指责,一句不懂法就可以滥杀无辜,一句不懂法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吗?该你的权利法官不会无故剥夺,不是你的你也不要伸手太长,要求太多,法律自会给你公断。“诉讼到法院,你就得把钱给我拿回来,诉讼到法院你就得按我的意见办,不合我意我就会发泄不满”。拿着一点微薄的工资却要忍受很多“不讲理的人”的“吆五喝六”、数落谩骂,职业的荣誉感荡然无存,这会让一些揣着梦想的年轻法官最终选择离开法院,法官在慢慢的流失。要建立良好的司法制度,不是法官单方面的事,司法良知是建立在理解和尊重之上的,没有这些基础的铺垫,要法官做“圣人”是做不到的。

法官札记(三)

天  平

    哪怕是一分一毫的力也会使它失衡,多一分少一分都不平,它称出的不仅是物的重量,更多的是良知,它不是装饰物而是一种警示,它能测出你内心的真实,当你有不求之求时,它会给你忠告,不会让你走的太远。它是执法者的荣誉,更是执法者的尊严,一肩担二家,不能偏向任意一家,不会因为权而失衡,不会因为利而偏移。把良知和职责作为它的金字塔基础,把欲望和贪心作为它的金字塔尖,你的天平才会更平更稳,反之则会倒塌。良心也许不值多少钱,但多少钱都买不到,职责也许人人都知道,但不是人人都做得好,对金钱的痴迷,对欲望的追求,不知让多少人迷失自我,失去应有的自由,这就是天平失衡的结果。红线不可触,底线要保守,保持坦荡的胸怀,保持廉洁的操守,才是对它最好的维护。

    

责任编辑:刘越    

文章出处:绥化农垦法院肇源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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