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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发布时间:2015-06-08 15:57:31


立夏以来,红光农场辖区降水量一直较少,种田户的水稻田遭遇严重干旱危机,急需自蓄水池引水缓解旱情,但蓄水池现承包户于某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农场工作人员开闸放水进行阻挠。水稻秧苗已经栽种,若不及时引水灌溉,极易造成减产、绝收等后果。2015年6月5日上午,在绥化农垦法院陈贵良副院长的带领下,法院民事审判庭联合红光、绥棱、海伦三个基层法庭的全部警力,与红光农场党委、公安局、水利局、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依法对于某进行先予执行。

    一行人到达现场后,主管民事审判的陈贵良副院长和民庭庭长倪海军与当事人于某积极沟通,在充分了解于某对后续蓄水工作的担忧后,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了劝解,解除了于某的后顾之忧。在一番释法明理教育后,于某当即同意配合农场开闸放水,对周边400余垧水稻田进行灌溉。

    在此次先予执行行动中,绥化农垦法院立足于案情实际,以执法为民作为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越    

文章出处:绥化农垦法院红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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