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化农垦法院青年人民法庭及下辖各办案组全体成员组成了以宋长文庭长为组长的执行小组,奔赴农垦哈尔滨管理局岔林河农场开展为期3天的清理执行难案件行动。
执行小组在岔林河农场集结完毕后,与当地公安干警进行对接,取得公安干警的配合后,首先由岔林河办案组对未执结的案件进行汇报,逐案分析、确定重点、予判执行过程中会遇见的突出问题、确定被执行人的位置,并以被执行人许某与岔林河农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难为突破口开展工作。经过排查后得知,被执行人许某正在家中,工作人员驱车几十公里到达被执行人许某家中了解情况,并将被执行人许某带回岔林河办案组,依法向其告知履行民事判决书中的判决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称其所欠承包费是因为所承包的土地常年收到洪水浸泡导致减产或绝收,被执行人没有经济能力交付费用,以此为理由拒不履行判决事项,并在被告知必须依法强制执行民事判决内容的情况下辱骂法庭工作人员。据此,执行小组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并告知其家属。
在扣押过程中被执行人称身体不适,执行人员立刻将其送医进行检查,结果显示其身体并无异常。被执行人的儿子和儿媳孟某冲闯办案组企图强行带走被执行人许某,执行人员向二位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提醒其注意言语用词和行为。但二人不听解释和劝阻,反而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宋庭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15条之规定,果断下令将两人行政拘留。拘押后工作人员反复向二人告知其父的案件执行情况,并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许某儿媳孟某表示悔过并出具悔过书,予以释放。许某其子拒不悔过,依据法律相关之规定予以拘留,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移送通河县送拘留所。
第二天,执行人员对上述案件提出调解意见,被执行人许某其子表示同意调解,并对前一日的不当行为表示认错悔过,出具了悔过书。被执行人许某在执行和解笔录上签字,此执行案件历经近24小时的不断努力得以圆满解决。
青年人民法庭在此次行动中秉承“攻坚克难、迎难而上、能打胜仗、敢打胜仗”的信念和意志,坚决依法对执行难的案件进行清理。此次行动起到了强有力警示和震慑作用,将长期逃避执行,存在侥幸心理的“老赖”打个措手不及,有效的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百姓看到了青年法庭对处理执行案件的决心。在这两天时间里,青年法庭全体执行人员乘胜追击将剩余8个执行难案件全部执行到位,圆满完成此次执行难案件清理工作。
申请人对此次执行行动表示满意,同时也为青年人民法庭执行难的问题提供了难得的宝贵经验。然而时间紧、任务重,下一步青年人民法庭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完善和强化执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法庭与办案组及公安干警协同配合的优势,增强执行工作合力,使我庭执行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