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绥化农垦法院召开了“绥化农垦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全院具有助理审判员资格以上的法官全部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的目的是切实提高法院民事商事审判业务水平,进一步激发审判人员业务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提升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审判权运行机制的需要。此次培训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贵良同志主持,农垦中院民一庭庭长李波、民一庭副庭长周志强,民二庭副庭长王耀华三位同志主讲。
在培训班上,周志强副庭长就上诉案件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并以建筑承包合同为例,详细地解说了上诉案件中存在的各类频发问题,并对现在基层院裁判文书的制作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的根源及如何写好裁判文书进行了进一步的讲授。
王耀华副庭长对商事诉讼审理思路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她在培训班上讲到,立案登记制以来,案件受理数量不断增加,无形中给了审判员非常大的工作压力。她结合相关案例生动地讲解了商事案件应如何审理,将自己审理商事案件的经验与审判员进行了交流。
李波庭长对当前民事审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一一进行了梳理,帮助审判员认清当前的审判形势与工作重点,并就基层院办案中存在的程序、实体问题点明讲解。
最后,陈贵良院长对此次培训班作了总结发言。他强调,培训时间虽然紧张而又短暂,但效果确是出人意料。这次培训针对性强,实效性强。通过三位庭长耐心地讲解,在座的审判员找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看到了自身在驾驭庭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培训后,审判员们一致认为:这次的培训真解渴!相信通过这次培训,对我院审判队伍岗位技能的提高一定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