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拟推荐绥化农垦法院和平人民法庭邹大海同志参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7天,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绥化农垦法院政工处,电话0455-8762871邮 编: 152054
地 址:绥化市中直北路696号绥化农垦法院政工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