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化农垦法院和平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因追讨赌债原告、被告双双受罚的案件。
2009年6、7月间,孙某因在张某家赌博输了钱,向放赌的张某提出借钱继续赌博。张某为了能使孙某继续在其家中赌博,就借给孙某1500元,当时双方说定一周内还钱。但是一周过去了,孙某一直没还给张某借款,张某就去孙某家要钱,孙某无力偿还就给张某出具了一张1500元的欠条,并保证9月末还清。此后,孙某只偿还了300元,剩余欠款一直没有给付。张某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向法庭起诉,要求孙某偿还借款1200元,并出具了孙某的欠条。
法庭审理认为,原告张某明知被告孙某借钱是用于赌博,仍借款给他,其借贷关系是非法的。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张某要求被告孙某偿还欠款1200元的诉讼请求。同时对原被告作出了民事制裁决定,收缴孙某偿还给张某的赌博借资300元;收缴孙某因赌博向张某所借的人民币1200元;对孙某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