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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〡 完善司法保障 维系“民生之安”

  发布时间:2019-06-28 16:51:19



     近日,绥北人民法院佳南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原告系某保险公司职员,被告是该保险公司。原告诉称被告2008年至2012年间没有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佳南人民法庭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秉承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原则,当事人“只跑一次”就当日立案。法官在对起诉状进行细致审查后,立即传唤被告,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细致耐心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后,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原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并且主动承担案件受理费。该案件当日立案,次日结案,体现了绥北人民法院佳南人民法庭干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为辖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赵玲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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